天山網訊(通訊員張寒 一雪報道)近日,新疆西湖戒毒所採取“四項措施”夯實警務督察工作。
  明確督察職責。成立日督察組,成員由警務督察室民警及各職能科室負責人組成,在督察長帶領下開展警務督察活動。
  整合督察內容。督察組每日開展警務督察活動,要求對當班民警在崗、警容風紀、單警裝備佩戴等情況進行檢查。
  規範督察流程。每日督察結束後,督察長要填寫《總值班記錄本》,於次日上午與當日督察長交接,並提醒需要註意的工作事項。
  註重督察成效。督察組對督察中發現的隱患和問題及時指出,並詳細記錄民警違規違紀和失職、瀆職行為發生的時間、地點及糾正整改情況。警務督察室將根據督察情況編髮督察通報。
  “四項措施”的實施,對戒毒場所規範化管理水平的提升起到了積極的推動作用。  (原標題:新疆西湖戒毒所 “四項措施”夯實警務督察工作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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